來源:山東環境
問: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是否所有企業都要采取停限產措施?
答:當然不是。對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的工業企業和重大工程項目,可在嚴格流程認定的前提下列入豁免,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可正常生產經營。對空氣質量影響小的生活服務業,原則上不予采取停限產措施。對于保障類企業和工程,在重污染天氣應對期間,鼓勵其提高污染物控制水平,加強自主減排力度,為減輕污染程度做出應有貢獻。
問:除重點行業之外的企業在應急期間是否也要進行應急減排?
答:保護公眾身體健康是重污染天氣應對的根本底線,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中39個重點行業以外的其他行業并非“法外之地”,非重點行業企業在不同預警級別下也應采取應急減排措施,確保減排比例。
問: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企業將如何進行減排?
答:對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要制修訂“一廠一策”實施方案。方案中須說明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并據此確定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的停限產生產裝置、工藝環節和各類關鍵性指標,做到企業應急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
問: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施工工地管控措施有哪些?
答:未納入保障類減排清單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